蔡碧仲昨天在立院表示,自己被指為蔡政府「拔管三大將」之一,主導拔管論述是無稽指控。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大校長糾紛,被指為蔡政府「拔管三大將」之一、主導整個拔管論述的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昨天在立院表示,這是不明就裡的人所做的無稽指控。自己身為法律人,就事論事、依法行政,依據認定事實跟適用法令,提供法律專業意見,還是要由跨部會小組去參酌,最後由教育部做成決定。律師出身的蔡碧仲,原本在法界、嘉義政界就是知名人士,這次捲入拔管事件,更使他的知名度大大擴張。不過到底蔡次長算不算拔管大將?還是要回到4月10日與25日,他出席跨部會「管中閔教授赴大陸地區從事學術交流等活動適法性疑義諮詢會議」當中的發言,才能有所認定。.inline-ad { position: relative; overflow: hidden; box-sizing: border-b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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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ity-apps-reset { padding: 20px 0 0 !important; margin: -20px auto -10px !important; } 「北立雄南碧仲」 挺綠律師成法務部次長2008年嘉義縣長陳明文(左二)涉嫌貪汙獲交保,因檢方抗告由太太廖素惠(左三)、律師蔡碧仲(左一)陪同再次出庭。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今年60歲的蔡碧仲,是雲林縣元長鄉人。政大法律系畢業後考取司法官,歷任澎湖、雲林、嘉義地檢署,然後轉任律師。由於在檢察官任內就辦案績效卓著,當他轉任律師時,在地方造成轟動。接下來廿多年,他的事務所在南部生意興隆,始終是嘉義地區接案量第一,有「吸塵器」、「流刺網」的綽號。和許多知名律師一樣,蔡碧仲也和綠營有長年交情,因此有人把他和台北的顧立雄並稱「北立雄,南碧仲」。先後擔任嘉義縣長的陳明文、張花冠,任內多起官司,都由蔡碧仲擔任辯護。2004年總統大選後國親發起驗票官司,他是綠營律師之一。蔡碧仲的太太黃淑英是現任嘉義市小英之友會長,女兒蔡舒景在民進黨中央擔任專員。嘉義縣政壇還有傳言指,陳明文想推薦他出馬參選。蔡碧仲太太黃淑英,是現任嘉義市小英之友會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2016年11月12日,媒體披露:懸缺四個月的法務部政務次長,將由蔡碧仲擔任,當天蔡碧仲也對記者證實,已經獲部長邱太三徵詢,自己也已同意,最快15日上任。沒想到當天法務部立刻以另一位政次陳明堂署名發出新聞稿,表示「有媒體報導已有特定人選並報核定乙節,與實情不合,特予澄清,並請勿訛傳」,使得局面頓時尷尬,直到21日晚間總統府正式公布人事為止。外界對此有人解讀,這是因為部長邱太三屬於新潮流系,蔡碧仲則與「泛英系」的陳明文交情深厚,所引發的內部角力。第二年,三立電視台報導邱太三欲幫妻子宋富美關說回任法官,就又引發傳言,指這是「非新系」意圖打下邱太三,讓蔡碧仲扶正。當然,對相關人事齟齬傳聞,各方當事者都嚴正否認,宣稱並無此事。拔管之役 名列法務部代表台大校長遴選引起的「卡管」爭議持續超過3個月,最終教育部仍不聘任管中閔上任。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今年1月,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但隨即「倒管」勢力發動一波波進擊,但台大仍堅持遴選結果,外界也質疑蔡政府因為政治色彩刻意「拔管」。教育部長潘文忠宣布,將成立跨部會的諮詢小組,討論管中閔是否合法適任。第一次會議於4月10日召開,除了教育部長擔任主席,以及次長、法制處、人事處之外,並邀請法務部、陸委會、人事總處以「相關部會」身分,中研院、台大、移民署以「列席機關學校」身分參加,「專家學者代表」包括中研院士吳茂昆、台北教育大學教務長周志宏、世新大學前校長賴鼎銘。第一回合:要管中閔等自證沒有大陸兼職教育部人事處羅列管中閔赴陸兼職疑義,資料第三項竟是取自人人都可編輯的百度百科。 記者吳佩旻/翻攝 分享 facebook 從會議名為「管中閔教授赴大陸地區從事學術交流等活動適法性疑義諮詢會議」,可知焦點放在管中閔是否在對岸違法兼職上。但中研院與台大都表示,並未發現兼職狀況,廈門大學回函也說並無兼職。蔡碧仲對此表示,無法光憑上述資料,就斷定管中閔無兼職行為。他並認為,對於廈大官網上為何有管中閔任職的資訊?是否經管本人同意?廈大、台大或管中閔都應該說明。第二回合:改攻台哥大獨董台大教授陳昭如(中)等多位台大教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認為管仲閔未主動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教育部應該不予以核定本次的遴選結果。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由於是否違法赴陸沒有明確證據,蔡碧仲帶動議題轉向,由「大陸兼職」轉為「國內兼職」。他指出,管中閔除擔任台灣大哥大的獨立董事,還兼任公司的薪酬委員會委員,可決定蔡明興(副董事長,台大校長遴選委員之一)的薪水,兩人有利害關係。蔡碧仲指出,管中閔與蔡明興之間的利害關係,應由兩人或遴委會來揭露,否則他人怎能得知?究竟不是所有遴選委員都在玩股票,都會知道管是台哥大獨董。在本案中,蔡、管二人100%應該利益迴避。蔡的薪水掌握在管手中,如何能公正執行遴選委員職務?他強調,討論應該集中在這部分,如果確認瑕疵強度已經到明確不適任地步,其它難以查證的部分就可不計,事情才能很快解決。第三回合:明確建議不同意聘任教育部長吳茂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4月25日的第二次會議,原本以專家學者身分出席的吳茂昆,已經轉任部長,成為會議主席。這次的會議長達4小時,其中焦點都放在管中閔與台哥大的關係上。蔡碧仲在會中代表法務部做出了非常長的發言,同樣將焦點放在管中閔和台灣大之間的利益迴避上,是第一個明確建議「不同意聘任」的與會代表。他指出,管中閔兼任台哥大薪酬委員,未經校長批准,即開始執行業務,明顯違法兼職。管在台大曾擔任多項職務,對相關規定不可能不清楚,因此是明知故犯。以其違法行為,應無法勝任執牛耳地位之台大校長職務,遴委會之組織與結果也明顯有失公正。第四回合:主張請管說明 給管救濟管道 蔡碧仲雖然力主「拔管」,同時也強調應該有相關救濟管道。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根據消息人士的轉述,相較於第一場會議主席潘文忠很少對具體內容發表意見,吳茂昆在第二次會議中已轉任主席,他表示,台大校務會議完全沒有管中閔兼職台哥大的相關資訊,所以投票時完全沒有根據,對第一輪就被刷掉的候選人不公平。在各方發言者立場逐漸傾向管中閔不適任之後,吳茂昆要求法務部「回去再幫我想一下」,如果將全案退回,台大不服,會不會回來挑大發網戰決策適法性?蔡碧仲回答,受到不利的對象,當然可以提行政救濟,如今應趕快下決定,做了之後還有救濟途徑。他在會中也建議,在做成最後決定之前,請管中閔來表達意見,會比較周延,如果管不願意來,就是另一回事。不過諮詢小組無權作決議,只能儘量提供看法,最後怎麼做還是要教育部來斟酌。立場鮮明 是否主導可受公評總之,蔡碧仲在兩次會議中態度鮮明,主張管中閔不適任校長,立場毋庸置疑;蔡政府「拔管」方向由赴陸兼職轉回最早的台哥大獨董,他更是關鍵推手。不過蔡碧仲究竟是法律人,雖然力主「拔管」,同時也強調應該有相關救濟管道。但是教育部採納了他的鷹派論述,卻沒有接受他的「可提救濟」主張,不但從未正式邀請管中閔說明,甚至連拔管是「行政裁定」(是裁定就有救濟空間)都不敢承認。至於蔡碧仲本人否認主導拔管,是不是事實,或許從逐漸曝光的會議內容來看,可以很容易做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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